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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转载:法制日报 浏览量:3838

西北十五家仲裁机构和谐仲裁倡议书


全国仲裁界同仁:


  随着和谐社会的主旋律在中国社会的确立,中国的仲裁工作也面临新的抉择:仲裁如何跟上时代前行的脚步,仲裁怎样为和谐社会添砖加瓦,仲裁以何等方式转变自己的价值理念和工作姿态,都是摆在全体仲裁人面前崭新课题。2007年在银川召开的西北仲裁工作年会,经过反复探讨酝酿,会议举起了和谐仲裁的旗帜,确立了和谐仲裁的主题。而今,和谐仲裁已经进入了大面积的推广和大幅度实施的阶段。为了让和谐仲裁定格为所有仲裁机构制度化的创新模式,成为全体仲裁人集体智慧和集体共识,成为全体仲裁工作者思维的新向标和工作的新指针,200864,西北十五家仲裁机构的代表,聚首高原夏都西宁,特向西北地区所有的仲裁工作者,向全国仲裁界的同仁,发出以下倡议:

  我们要明确仲裁工作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确立仲裁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角色定位,明晰仲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所担当的历史责任和所肩负的神圣使命,把仲裁的本质追求与和谐社会的精神导向相融合,真正突现和彰显仲裁的核心价值。

  我们要以崇高的道德人格,极其专业的法律素养,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谨小慎微地审理每一个案件,无愧于每一位当事人的信任和重托。

  我们要树立全心全意服务当事人的意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维护当事人的尊严,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竭诚捍卫当事人的权益,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我们要做当事人的良师益友,转换自己的角色和定位,和颜悦色地接待当事人。

  做到言语有分寸,举止有礼貌,处理案件有章法。以最大的真诚面对当事人,以最大的善意说服当事人,以最圆满的仲裁结果让当事人心悦诚服。

  法律的最高境界是艺术。我们要艺术化、个性化地处理每一个案件,采用灵活的手段,选择最为实用的方法,在法理中渗透道义,在原则中体现人文情怀,在对公正的不懈追求中兼顾社会的风俗和惯例。

  我们要把和谐仲裁当作审理案件的方法和步骤,更要把和谐仲裁当作孜孜追求的终极目标。以和为贵,以谐为美,在和谐中张扬仲裁的先进特性,在和谐中传播仲裁这一优质法律资源,让仲裁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表率和楷模。


倡议者:


     西安仲裁委员会   


     西宁仲裁委员会


     兰州仲裁委员会


     银川仲裁委员会


       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


     宝鸡仲裁委员会


      石嘴山仲裁委员会


     咸阳仲裁委员会


     渭南仲裁委员会


     铜川仲裁委员会


     延安仲裁委员会


     天水仲裁委员会


       克拉玛依仲裁委员会


     汉中仲裁委员会


      嘉峪关仲裁委员会


               200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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