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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8-04 浏览量:836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向国内国际展示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的重要意义,研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的比较法制度,推进法学研究与法律实践的充分结合,国际商事法庭建设与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的发展学术研讨会13日在西安交通大学举行。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受邀参加会议并围绕仲裁在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发展以及国际商事法庭建设中的作用发表演讲。西安交通大学校长王树国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董劲威作大会致辞,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张勇健做主旨报告。

研讨会以国际商事法庭的建设与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的发展为主题,40余名中外参会代表就国际商事法庭建设的机遇与展望、国际商事法庭建设的域外情况与比较、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与法治创新示范区与一带一路国际争端管理中心建设等议题展开热烈讨论,共同研讨国际商事法庭建设中的法律问题,助力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构创新发展。

王承杰秘书长在演讲中指出,进行国际商事争端机制的建设需要注意如下问题,第一,公信力是国际化的保障。第二,专业性是公信力的保障。从国际商事法庭的法官到国际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必须具有专业的国际商事审判技能和经验。第三,各种商事争端解决机制的对接是完善商事争议解决机制的有效途径。这种对接包括程序对接,机制对接,专业人士交流和相关平台对接。最后,王承杰秘书长还指出,贸仲委以其国际仲裁机构的身份特点可以更好的发挥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国国际争端解决的话语权。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建设意义重大,是积极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重大举措,有助于妥善化解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商事争端,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会议专家还就如何健全和完善国际商事法庭运作机制,推动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体制机制的发展提出了丰富的意见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西安市人民政府、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院、蒙古国司法研究信息培训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代表参加会议。

本次研讨会由西安交通大学主办,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国际商事法庭支持,由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西安交通大学丝绸之路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和西安交通大学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律政策协同创新中心具体承办,系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建院十周年系列学术活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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