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26 浏览量:7950
来源:贸仲
2015年11月5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与贸仲委天津仲裁中心、中国贸促会天津调解中心“涉自贸区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平台启动仪式”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举办。
会上,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袁新利与中国贸促会天津分会会长赵学鸣、贸仲委天津仲裁中心秘书长解常晴分别签署《关于建立完善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合作备忘录》。滨海新区人民法院自贸法庭庭长孙长华介绍了涉自贸区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构建情况;中国贸仲仲裁员、金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海波作为调解员代表发言,赞扬商事调解、仲裁专业性高、高效灵活的特点以及诉调对接机制的积极意义。
贸仲委副秘书长冷海东在讲话中表示,仲裁与调解相结合是贸仲委仲裁的显著特点,是贸仲委把国际商事仲裁理念与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产物,在国际仲裁界被誉为“东方经验”,是中国仲裁对国际仲裁一大贡献。贸仲委的仲裁员不仅专业水平高,还拥有丰富的调解经验。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推进会上强调,要建设功能强大、资源充足的诉调对接平台,建立形式多样、运行规范的诉调对接机制。此次贸仲委天津仲裁中心与滨海新区法院在诉调对接方面的合作是双方在新形势下积极努力探索和创新争议解决机制的体现,是良好的开端,今后贸仲委天津仲裁中心将与滨海新区法院不断深化合作、总结经验,共同把自贸区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落实、做好,共同为完善自贸区纠纷解决机制努力;贸仲委在这方面将会全力给予支持。
中国贸促会天津分会会长赵学鸣、滨海新区人民法院院长宋春香在随后的讲话中均表示各单位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大力支持涉自贸区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多方合作,共同努力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利的争议解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