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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浏览量:5895

来源:中国上海网

6月23日,2015上海国际体育仲裁论坛在上海浦东举行,这也是论坛第二次在上海举办。来自全球近20个国家的80余名国际体育仲裁员、体育法学者、律师、俱乐部及体育组织代表出席论坛。与会人员围绕国际体育仲裁院的功能和特性、足球相关问题、体育争议解决等主题展开讨论,论坛还对中国体育仲裁发展及制度建设进行了探讨。 

本次论坛由国际体育仲裁院和上海市体育总会主办,国际体育仲裁院上海听证中心承办。国际体育仲裁院秘书长马修出席论坛,并作《体育仲裁的地位以及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员的作用》主题演讲。上海市体育总会副主席、国际体育仲裁院上海听证中心理事长陈一平在开幕式上致辞。国际体育仲裁院上海听证中心主任马春馥主持论坛。 

国际体育仲裁院行政顾问及仲裁主管威廉介绍了《向国际体育仲裁院提交诉讼前应当了解的事项》。来自美国和以色列的国际体育仲裁员杰夫·本茨、埃弗瑞姆·巴拉克分别作《国际体育仲裁院关于兴奋剂的法律原则以及最新版2015世界反兴奋剂条例》《腐败和假球案中的举证责任和证明标准》主旨发言。中国国际体育仲裁员吴炜和英国国际体育仲裁员马克·豪威尔分别作了关于足球项目《劳动关系终止:终止合同的契约与纪律后果》《俱乐部转会的相关争议》的主旨发言。 

近一年来,我国体育产业出现加速改革发展步伐的新态势,《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先后下发,进一步调动了全社会共办体育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中国体育界对建立中国体育仲裁制度,解决体育纠纷的呼声也日益迫切。中国体育法学研究会副主席于善旭、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处长卫虹霞专门就这一问题作了题为《中国建立体育仲裁制度的探索与发展》《中国的体育纠纷处理》的主旨发言。值得关注的是,卫虹霞还专门对未来处理中国体育纠纷提出了三项建设性方案: 一是建立和完善体育组织内部的体育纠纷解决机制。体育社会团体完善章程及相关制度,建立内部体育纠纷解决机构;二是探索建立更为超脱的体育纠纷解决机制。推动由中国奥委会、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及其它相关机构共同建立专门的体育纠纷解决机构,解决类似于上诉的体育纠纷;三是完善体育仲裁制度。立足于体育仲裁立法,推动建立专门处理体育仲裁事物的、独立的、特殊的体育仲裁机构承担仲裁任务。 

国际体育仲裁院(CourtofArbitrationforSport,简称CAS)建立于1984年,作为体育纠纷解决的国际性权威机构,已在全世界范围内获得了广泛认可,被誉为“体育最高法庭”。2012年11月12日,国际体育仲裁院上海听证中心正式挂牌成立。自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颁布,中国体育仲裁制度建设仍在不断的探索中,本次论坛对中国体育仲裁制度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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