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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仲裁网 浏览量:5280

一、国际商事仲裁三大庭审模式之港澳现场演示会成功举办

来源:广州仲裁委

2014年12月13日上午,广州仲裁委员会与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举办的国际商事仲裁三大庭审模式之港澳现场演示会在广州东方宾馆隆重举行。来自粤港澳地区的律师、外资企业、金融机构、商会组织、工商界代表及高等院校各界500多名人士出席了本次演示会,会场座无虚席。

本次演示会由广州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王小莉主持,香港律政司副法律政策专员黄庆康、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余若兰、香港仲裁司学会会长王则左分别致辞。三位嘉宾对广州仲裁委员会与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在加强粤港澳仲裁法律服务合作中的作用表示赞许,并寄愿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建设成为独具特色的区域性仲裁平台。

二、贸仲委2015版新规则讲解活动在津举办

来源:贸仲

2014年12月12日,由贸仲委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又名“天津分会”)与天津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贸仲委新规则讲解活动在天津市律师协会报告厅举办。贸仲委在津仲裁员、律师及企业法务工作者等近百人参加活动。

活动由贸仲委天津仲裁中心秘书长解常晴主持。贸仲委仲裁研究所副所长杨帆女士介绍了贸仲2015版仲裁规则的修订背景,并就“紧急仲裁员程序”、“香港仲裁的特别规定”、“追加当事人”、“多份合同的仲裁”、“合并仲裁”等重点修订内容向与会者做了全面、细致的讲解。

贸仲委2015版新规则是贸仲委颁布的第9部仲裁规则,定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该规则吸收了国际商事仲裁的最新成果,增强了贸仲委规则在国内国际的竞争力。此次活动是贸仲委新规则系列巡讲的一部分,新规则的宣传和讲解活动还分别在北京、上海、杭州、广州、深圳、重庆和香港举办。

三、加多宝偿清拖欠王老吉仲裁费 一拖两年多被法院强制执行

来源:张家口新闻网

2014年12月11日,王老吉所属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加多宝拖欠王老吉商标仲裁费被法院强制执行。两年之后,王老吉终于在法院的强制执行下拿到屡屡拖延的仲裁费。

公告称:兹提述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14年5月7日的编号为“临2014-025”的公告。公告中提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12年5月9日就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有限公司(“鸿道集团”)之间的“王老吉”商标许可协议争议仲裁案作出裁决,要求鸿道集团于裁决作出之日起30天内向广药集团支付人民币464,258.50元以补偿广药集团代其垫付的仲裁费。因鸿道集团不履行义务,广药集团向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莞中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并获受理。

本公司获悉,广药集团于近日收到东莞中院汇入的仲裁费及利息合计人民币572,121.20元。

据了解,此笔费用是广药集团在仲裁裁决执行有效期两年时间即将到期之际,向鸿道集团财产所在地的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要求鸿道集团在东莞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加多宝支付此笔款项。在拖欠两年多之后,王老吉方能够收到此笔款项,可谓得来不易。

在收回“王老吉”商标生产经营权的两年多时间里,王老吉与加多宝纠纷一直不断。目前,双方已宣判的七起案件均以加多宝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败诉告终。看似王老吉与加多宝的数起纠纷中王老吉均站上风,但是细看之下,几起案件所得赔偿共计不到2000万元,远不抵王老吉商誉被侵犯造成的损失,且由于加多宝在败诉案件中均提出了二审诉请,因此王老吉至今并未拿到相关的赔偿金。所以数次案件背后,低成本违法的加多宝方才是真正的获利者。

一直以来,把案件时间无限拖长,在案件审理期间借机转移商誉,似乎已经成为加多宝的惯用手段。诉讼每增加一天,王老吉的商誉就会多被侵占一天,损失就会相对增加,而加多宝则就会通过侵占王老吉的商誉多获利一天,这种损失与获利是不能用简单的数字来衡量的。纠纷得不到及时解决,不利于市场秩序的稳定,也不利于相关市场主体行使自身的权利。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建民指出,从法律层面而言,我国对不正当竞争的处罚力度确实存在制裁不够有力的现象。当前,通常原告要支付大量的调查费用、保全费用、律师费用和消除不良影响的费用,但被告则通常被认定只需要承担其中一部分;与不正当竞争行为产生的即时社会影响看,被告的行为甚至可以被认为是支付了一小部分广告费,却做了一个大大的广告。法院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力度,也是预防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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