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26 浏览量:5817
来源:济南仲裁委
济南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是市属局级事业单位,因事业发展需要,拟招聘办案秘书5名。录用后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执行。
一、报名条件
1、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备一定年限从事法律工作的经历(本科学历5年以上,研究生学历3年以上);取得国家司法考试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思路开阔,富有创意,能吃苦耐劳,有团队精神。
二、报名事宜
1、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一份(附:工作经历证明需盖工作单位公章);
(2)学历学位、司法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2、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聘者,请将上述材料交到济南仲裁办综合处612室。
3、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10月30日。
三、录用和待遇
1、录用采取书面资料审查、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掌握法学知识情况;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及举止仪表等。
2、笔试、面试由我单位委托相关机构统一组织,11月中旬进行。
3、笔试、面试通过后,经政审和体检合格,公开录用,录用后参照单位在编人员待遇执行。
联系人:刘杰 联系电话(传真): 82095761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08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