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际仲裁

发布日期:2018-04-26 浏览量:4605

来源:法制网

2013年亚太区域仲裁组织(APRAG)大会今日在京召开。本届大会第一次在中国举行,以“亚太国际仲裁未来十年的机遇与挑战”为主题,重点讨论国际仲裁规则的新趋势、临时措施、裁决的执行以及调解、海事仲裁、投资仲裁等问题。

据了解,亚太区域仲裁组织于2004年由17家亚太地区仲裁机构发起成立,是亚太区域唯一的国际性仲裁组织,在国际仲裁界具有较大影响,目前已有38家仲裁机构作为成员。记者获悉,在日前的APRAG全体成员会议上,本届大会的主办方——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成功当选为下届亚太区域仲裁组织主席单位。

我国仲裁法于1995年起实施,十多年来仲裁机构已发展219家,仲裁案件连年持续增长,2012年全国共受理仲裁案件9万多件,我国已发展成为仲裁大国。但发展水平不平衡、地域差距较大、全社会对仲裁意识依然比较淡薄、仲裁法律宣传相对滞后等现象,一定程度上束缚了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

中国贸仲委主任万季飞在会上指出,本届大会的召开,不仅是亚太区域内的一件大事,也是中国仲裁界的一件大事,它为中国法律界同仁了解和参与国际仲裁法律事务提供了机会,为展示中国法制建设的现代化和国际化形象搭建了一个平台,也是促进中国法律服务与国际接轨并向国际化发展的良好契机,同时也体现出国际社会对中国仲裁法律的关注和兴趣,对我国和国际商事仲裁事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责任编辑:李文)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