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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浏览量:4909

来源:商务部网站

沙特日前颁布的新《仲裁法》具有国际国内双重影响。由于投资者在面对合同纠纷时相对于司法途径更倾向于仲裁,该法有望促进资本流动。

毫无疑问,在大多数合同当中,仲裁是第一选择,特别是涉及工程、建筑、海事和空运等领域的技术性合同。此外,与沙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大型建筑项目也要求通过仲裁解决合同纠纷的确定性和效率。

该新法第三条对国际仲裁作了规定:在以下案件中,涉及国际贸易争端的仲裁应为国际仲裁……”以此明确指出了相关案件类型,以避免误解和模糊。

新仲裁法还规定了一些简易措施以促进投资。

例如,该法第四条规定:本法允许仲裁各方就一特定事由选择相关程序的,应保证其有权授权第三方进行该选择。第三方应指任何位于沙特境内或境外的个人、委员会、组织或仲裁机构。其中位于沙特境外体现了仲裁的国际性,因为相关事务并不仅限于沙特境内的程序或地方当局,而是授予了境外的个人和仲裁中心等仲裁机构相同的权力。

仲裁法第五条明确指出了在不违反伊斯兰教义的前提下,该法在采纳合同范本或国际协定等任何仲裁文件时的灵活性。

新仲裁法的绝大多数条款要求简化仲裁人选择、仲裁期确定、保密、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等仲裁程序。所有这些均有利于投资和促进沙特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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