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凤凰网
女羽消极比赛中、韩、印尼均未申诉到底:错过了一个可以载入史册的裁决。
澳大利亚奥委会指派了两名奥运会申诉顾问,美国奥委会向运动员提供了有过奥运会申诉经验的律师名单。中国代表团621人名单中,没有专门的法律顾问。
中国队没讨说法,两名女运动员却赢得全世界的同情。人们在另一个法庭上为她们辩护。道德和法律这一古老命题,再次显示了它经久不衰的魅力。
若女羽当事人诉诸仲裁庭,将是一个有意思的案件,因为它不一定关乎技术规则,更多的涉及到体育精神和运动员的道德义务。
“我们只是受伤,选择利用规则放弃比赛是为了淘汰赛。运动员的伤病你们懂吗?”
“你们不完善的赛制却要我们买单!凭什么?你们取消的不只是一场比赛!而是我的梦想!!”
7月31日,中国羽毛球女双选手于洋、王晓理为了能在淘汰赛遇到更有利的对手,在比赛中故意输球,被国际羽联取消奥运会参赛资格。事后,两人在微博上发出了这样的诘问。
她们其实可以走上公堂,和国际羽联当面对质。国际体育仲裁庭秘书长Matthieu Reeb都替她们着急,他对路透社说:“取消奥运会资格的处罚,对运动员来说太残酷了,我能够想象他们会尝试求助国际体育仲裁庭。”
新赛制之争
本届奥运会世界羽联将“一场定胜负”的淘汰赛制,改成先小组循环后单淘汰的混合赛制。在确保小组出线情况下,通过放弃某场比赛来选择对手的可能性就出现了。外界认为,排名世界第一的中国女双组合于洋/王晓理消极比赛,是为了在决赛前避开另一对排名世界第二的中国选手。按照以往淘汰赛制,运动员想夺取金牌,则不能输掉任何一场比赛。2004年,世界排名第一的林丹征战雅典奥运会,首轮连负两局惨遭淘汰。
中国羽毛球队打算默默接受惩罚。总教练李永波说,受点委屈就受点委屈,该承受就要承受。他们甚至放弃了向羽联申诉的机会。穷尽羽联内部申诉程序,是申请仲裁的前提。
“仲裁程序很迅速,而且是免费的。”Matthieu Reeb感到有些遗憾。仲裁只能由当事人自主选择,仲裁庭无权主动干预。作为体育世界中的最高法院,国际体育仲裁庭失去了一个在全世界面前展示程序公正高效的机会。
总部设在瑞士洛桑的国际体育仲裁庭,按照惯例都会在奥运会举办地设立临时仲裁庭,从奥运会开幕前一天到结束前一天,裁决由奥运参赛资格、裁判判罚、兴奋剂等引发的争议。
伦敦临时仲裁庭有12名仲裁员。他们都在国际体育仲裁庭理事会仲裁员名单之列,奥运会前由国际体育仲裁庭根据国别、文化等因素确定。具体案件由主席指定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公开审理,裁决取多数意见。所有的仲裁员必须披露和案件当事人的利害关系。曾任北京奥运会临时仲裁庭仲裁员的律师陶景洲说,他就不能参与美国游泳队的案件,因为美国游泳队是他们律所的客户。
考虑到裁决结果会影响比赛进程,仲裁庭必须在24小时内作出裁决。陶景洲说,北京奥运会期间,仲裁庭给他们配备了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保证随叫随到。最快的一次,他们在接到仲裁申请后半个小时内就开庭。
陶景洲告诉记者,穷尽羽联内部申诉程序后,两位羽毛球运动员和中国奥委会,可以向伦敦奥运会临时仲裁庭申请仲裁。体育法学者黄世席、周青山也向南方周末记者表达了同样的看法。
身在伦敦赛场的中国运动队,似乎没往这方面想。遭受疑似误判之后,中国自行车队领队潘志琛写信给国际自盟主席,表示不接受罚款处罚,并要求国际自盟公布中国队的犯规依据。
“别写信啦,要启动奥运会法律救济程序。”陶景洲说。他认为中国代表团需要处理法律事务的人员,“起码要有人起草仲裁申请书。”
根据相关官网介绍,澳大利亚奥委会指派了两名奥运会申诉顾问,向本国奥运会运动员提供咨询服务;美国奥委会向运动员提供了之前曾经在奥运会相关的争端中有过申诉经验的律师的名单。英国跆拳道运动员Aaron Cook甚至拥有自己的法律团队,在被英国奥委会排除出奥运名单后,第一时间通过自己的律师进行申诉。
官方公布的中国代表团621人名单中,没有专门的法律顾问。
伦敦临时仲裁庭已经裁决了九宗案子,都跟参赛资格有关,迄今未收到跟羽毛球有关的申请。
国际羽联取消4对女双选手比赛资格的决定一出,中国代表团立即发表声明,对这一处罚决定表示充分尊重;同被处罚的印尼和韩国均向国际羽联提出申诉,韩国申诉被驳回,印尼主动撤回申诉。
中国队没讨说法,两名女运动员却赢得全世界的同情。人们在另一个法庭上为她们辩护。道德和法律这一古老命题,再次显示了它经久不衰的魅力。
英国《卫报》专门开辟栏目“小动作和奥林匹克伦理”,刊载女羽事件的读者来信。都柏林的读者Charles Foster写道,故意输掉一场比赛使得下一局更加顺利,在过去多年的赛事中屡试不爽。1948年伦敦奥运会中,英国双人桨选手Bushnell和Burnel,第一轮故意失利,借此在半决赛中避开劲旅丹麦队。提出故意输掉比赛的Burnell事后感到庆幸。他说,自己的父亲,1908年奥运会划船金牌获得者,没有发现这一举动,不然他毫无疑问地会谴责此举动,认为这样做是不绅士的。最终他们不但没有受到惩罚,还被誉为最具冒险精神的英国运动员。
读者Mike Scott的立场更加坚定,“她们只是尽力用最符合逻辑的方式去赢得比赛。如果可以避开最强大的对手从而夺得奖牌,何以不为呢?”
女羽队员的罪状之一,正是“没有尽全力赢得比赛”。这一条规定直接写在羽联的运动员行为守则中。问题来了:比赛,究竟指的是运动员参加的每一场比赛,还是整个双打赛事?Mike Scott的理解是后者:运动员努力放弃一场小组赛并为赢取最后比赛的胜利争取更大机会,不能说她们违反规则。体育法学者周青山也持此看法。反对者则认为运动员应该打好每一场比赛。
如果此案提交仲裁,这将是最大的争议点,它关乎处罚的依据“仲裁员说什么就是什么,我说的都不算。”问及他对“比赛”作何理解,陶景洲说。
更多人把矛头指向规则本身。据《卫报》报道,曾经夺得2004年奥运会羽毛球混双银牌的英国运动员Gail Emms,六七个月前就预见了这种结果。他说,“当我听说有小组赛时,我说,那就要看人们如何操纵比赛来确定下一轮的对手,我就知道这件事会发生。”
“这就是设个陷阱,等着人们来跳。这好比一个人丢1000块钱在路上,那肯定有人去捡的,责任是谁的?肯定也是出在扔钱的人身上嘛。”原中国羽毛球男单教练李矛接受《成都商报》采访时说。他是和李永波旗鼓相当的羽坛教头。“如果不是世界羽联在赛制设置上的漏洞,就不会有接下来发生的这一切事情。”
作为公平竞赛的发明者,英国人表现了对费厄泼赖(英语Fair Play的音译)的独到洞悉。他们的讨论集中在规则制定中的重要问题:如何预见并规避人性的弱点。
英国《金融时报》甚至把羽毛球事件和金融规则的制订联系起来,“也许遇到金融或者奥运的丑闻的时候,我们不应该在我们的感情中夹杂震惊。也许我们的精力更应该被放到探究其中的激励机制并且在可能的时候重新建立激励机制。这种过程已经在金融界开始,我们拭目以待。这和羽毛球难道不是一样的吗?”
历史上不乏规则和人性互动的经验。上个世纪50年代,篮球比赛规则中没有进攻时间的限制,很多球队都在领先之后故意放慢比赛节奏,甚至抱着篮球原地不动,这样耗到最后也能获胜。1954年,NBA锡拉丘兹国民队老板Danny Biasone发明了24秒规则,一举挽救篮球,成就了一项伟大的运动。
有人想得更远:在规则已定的情形下,运动员有无义务战胜内心的小魔鬼,遵从更崇高的标准——奥林匹克精神行事?相反的观点认为,运动员毫无疑问应该尊崇和践行奥林匹克精神。
Matthieu Reeb最大的遗憾正在于此。世人或许错过了一个可以载入史册的裁决。“可以想象,如果女羽当事人诉诸仲裁庭,这将是一个有意思的案件,因为它不一定关乎技术规则,更多的涉及到体育精神和运动员的道德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