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26 浏览量:5287
为配合“金改”,温州在今年5月成立金融法庭的基础上,又于日前组建金融仲裁院,这意味着,今后类似典当、民间借贷等金融争议案件不用非“挤”法院这一条道了。
据悉,金融仲裁院是温州仲裁委员会下一个专设机构,用以解决平等主体间金融合同争议问题。温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翁宁军告诉记者,今年前7个月,仲裁委已受理金融争议案件80余件,涉及标的金额5亿元,而去年同期仅为13件,标的金额6000万元。为应对金融争议案件激增的势头,仲裁委决定专门设立金融仲裁院。
就目前而言,温州绝大部分金融争议案件走的都是法院途径,导致法院立案拥挤不堪,相比之下,金融仲裁无论审理期限、程序都要比法院来得灵活、便捷。翁宁军介绍,过去,温州仲裁委规定:20万元以内的民间借贷纠纷,可作为独立案件,由1名仲裁员单独组庭,而新成立的金融仲裁院将此标准放宽至100万元以内,但100万元以上的纠纷就需 3名仲裁员共同审理。另外,效率也提高,此前4个月内须有仲裁结果,现在要求2个月内作出裁决。仲裁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一方若不执行,另一方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仲裁结果有异议一方,只要当事人能证明仲裁程序违法等,也可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不过,并非所有金融争议案件都能选择仲裁捷径,前提是借贷双方在当时签订合同时注明通过仲裁解决纠纷,或在事后发生争议时补签仲裁协议,即必须双方自愿,若单方提出,仲裁院不予受理。
目前,金融仲裁院正大力揽才,向金融、法律界及大专院校公开选聘金融仲裁员。今后,更多陷入纠纷的借贷双方,可走进金融仲裁院,在仲裁庭上与仲裁员围桌而坐,一裁定局。翁宁军说:“金融仲裁既快又专,有些案件或可实现当天结案,且实行保密制度,仲裁结果与法院终审裁决具同等法律效力,其实就是在为法院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