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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6 浏览量:5278

来源:辽沈晚报

昨日上午,鞍山市消协消费争议仲裁庭首次开庭,就市民宋女士和鞍山某整形医院的美容纠纷进行了调查,结果将择日宣布。

宋女士于2011年9月24日在鞍山某美容整形医院做颜面注射整形。在此期间,该美容院的员工孙某为了个人利益,以省钱和方便为由,要将宋女士带到其家中注射。“去美容院也是她给做,到家里能便宜不少。 ”宋女士同意了对方的提议。

在家中,孙某为宋女士注射了美容针,但由于缺少必要的卫生消毒措施,不久后便出现感染,面部肿胀化脓。随后,宋女士多次与孙某及美容院沟通,但均被对方拒绝。

在鞍山市消协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双方自愿向鞍山市仲裁委消费仲裁庭申请仲裁解决。昨日上午的消费仲裁,也是消费仲裁庭成立以来的首例仲裁案件。

记者从鞍山市消协获悉,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时可采取5种途径维权。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在实际操作中,消费者多采取向消协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少之又少。该案件的开庭,也标志鞍山解决消费纠纷的5种途径全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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