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北仲 浏览量:5449
由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仲裁与调解研究中心和北京仲裁委员会共同主办的“中国加入《纽约公约》25周年国际仲裁与金融仲裁研讨会”于2012年4月22日在中央财经大学成功举办,70余位政府官员、仲裁员、企业法律顾问、律师、高校教师等到场参会。
贾东明副主任致辞 吴兆祥处长致辞
王红松秘书长致辞 陈福勇处长主持会议
1986年,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加入1958年生效的《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1987年1月22日,中国提交了批准书,作了互惠保留和商事保留声明。1987年4月22日,公约对中国正式生效。自中国加入《纽约公约》以来,中国仲裁事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国内仲裁机构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不断对仲裁需求市场进行细分,金融仲裁作为行业仲裁的代表得以快速发展。本次研讨会上,来自全国人大、最高法院、商务部、各大企业、仲裁机构的专家围绕上述话题各抒己见、展开讨论。
中国银监会法规部陈胜副处长首先介绍了本次研讨会的背景及嘉宾。中央财经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张旗坤副院长主持了研讨会第一阶段的议程。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贾东明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吴兆祥处长分别致辞。随后,本会王红松秘书长在致辞中分析了中国加入《纽约公约》的重要意义,并以本会为例,介绍了中国仲裁实践的发展。
研讨会第二阶段围绕“《纽约公约》二十五周年回顾与展望”展开,由北京仲裁委员会陈福勇处长主持。最高院民四庭沈红雨法官、北美信托银行亚太区总法律顾问Julia Mckenny和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宋连斌分别围绕最高院适用《纽约公约》审理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的实践、《纽约公约》给北美信托银行带来的影响和变化以及仲裁裁决的国籍进行了主题演讲。他们演讲中丰富的信息给听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研讨会第三阶段“金融仲裁与投资仲裁在中国的实践”由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仲裁与调解研究中心秘书长肖芳主持。香港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主席郑若骅、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处长路焘、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李晓明、中国工商银行法律部副处长翟彦杰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实践中的经验和感受与参会者进行了分享。
研讨会最后,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仲裁与调解研究中心主任郭锋致闭幕词,他在致辞中肯定了中国仲裁事业的快速发展,并希望中国仲裁机构进一步走向世界。本次研讨会最终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