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柳州仲裁委员会 浏览量:5576
柳州仲裁委员会成立13年来,依法仲裁各类经济、民商事案件1000多件,标的额10亿多元。
据了解,柳州市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96年,拥有一支素质较高的仲裁工作队伍,目前聘有仲裁员134名,其中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26名。2005年该委被国务院法制办确定为全国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在全国200多家仲裁机构中排名72位,居华南地区20家仲裁机构第五位,13年来仲裁业务一直保持在全区的前列。
由于运用仲裁解决纠纷具有速裁速决,一裁终结,当事人自愿和解的特点,相比诉讼有不可替代优势。因此,近年来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案件逐年增加。2007年,柳州市仲裁委受案230件,标的额1.18亿元。涉及建设、金融、投资贸易、商品流通、物业管理、专利以及民事权益等领域纠纷。当事人不仅有柳州市知名企业及全国各大中城市企业,也有包括香港、台湾和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在内的公民。
通过多年的自身培育提高,柳州市仲裁委在办案质量方面也得到了司法部门的认可,在已经审理的1000多件案件中,被柳州市两级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不到10件,司法监督纠正率低于全国1%的平均水平。
(来源:柳州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