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际仲裁

发布日期:2018-04-26 浏览量:2127

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秘书长焦亚尼昨天透露,中心裁决的近2000件案件中,90%以上的投诉人为国外知名企业。而我国企业十分缺乏新网络时代的全网品牌保护意识,近3年来,没有国内企业提起通用网址投诉,仅有1家提起无线网址投诉。


  由于域名、通用网址、无线网址均采取先注先得的国际惯例,若企业疏于防范,很可能将自己多年打造的品牌拱手让与他人。中国银行在“boc”无线网址争议裁决中败诉就是典型案例。互联网法律专家胡钢律师建议,企业应当及早构建综合商标、商号、域名、通用网址、无线网址于一体的全网品牌保护体系,做好防御。此外,一旦遭遇域名、网址纠纷要积极维权,根据近几年的仲裁结果,商标权利人的投诉绝大多数都会得到支持。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数据,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手机网民已占国内整体网民的65.9%,达2.76亿,在2010年新增的网民中,只有不到40%的人仅使用电脑上网。CNNIC高级分析师吴丹认为,越来越多的用户采取双重方式上网,而移动通信的发展速度远超固定通信,手机上网超越电脑上网是可以预期的


  手机上网用户的急速增长推动了移动互联网应用向纵深发展,也增值了无线域名、网址的品牌价值。专家提醒,企业应当重视传统网络形态的变化,自觉将企业品牌建设与维护拓展到移动互联网领域。


  为平衡商标、企业名称等民事权益人与互联网域名、通用网址、无线网址持有者之间的权益。近日,继《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修订公布之后,《通用网址争议解决办法》、《无线网址争议解决办法》陆续出台,并将于829日正式实施。


  新办法设定了2年的争议受理期限,同时限定了恶意的认定范围,出售网址不再被一概认定为恶意,加大了对域名网址资源持有者的保护力度。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张楚表示,新规将影响商标持有者追讨域名网址资源的难度,但也会进一步引发市场对网络品牌资产的重视。


来源:北京日报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