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26 浏览量:2090
如果发生了林地承包经营纠纷,有关部门调解无效,法庭又不予受理,该如何解决?安吉县自创高招:县一级成立仲裁庭可进行受理、乡(镇)设立调解办公室、村里聘有专门的调解员,通过县、乡(镇)、村三级调解仲裁网络,处理纠纷、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稳定,这一做法开了全省先河,并得到国家林业局肯定,将向全国推广。
首席仲裁员与两名仲裁员的席位一字排开,两旁是双方委托代理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席位,中间还设书记员坐席,周围40个旁听椅呈圆弧环绕……记者日前在安吉县林业局大楼内看到,新设立400平方米的仲裁庭,参照法院审判庭的模式,县林业局林政科有关负责人表示:“案件审理期间我们会开启监控、录音笔等电子设备,硬件水平和运作机制在全省都处于领先。”
不仅如此,在安吉县15个乡镇和1个街道均已成立了调解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保障农民的利益,而在行政村一级,则聘请l到2个调解员,一旦农民之间发生纠纷,可以找家门口的专职“和事老”,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据介绍,安吉县有林地面积207万亩,目前已流转46.4万亩,随着农民权利意识增强,土地承包纠纷也呈现出多发趋势。“村、乡镇调解不了的,可以向仲裁庭发出申请,一旦受理后将参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做出裁决。”该负责人说,“通过建立完善纠纷调解网络,将更有利于维护农村的和谐稳定。”
王玉祥是山川乡船村一组的村民,因为和同村村民发生山林纠纷,经村、乡镇和有关部门调解无效后,于上月向仲裁庭提交了仲裁申请,仲裁庭受理此案,目前正在开庭审理。“不管最终的裁决怎么样,现在我们遇到林地承包经营纠纷时有了说话的地方,我还是很高兴的。”和王玉祥一样,已经有不少当事人反映,对县、乡(镇)、村建立三级调解仲裁网络的这一做法,表示认同、接受和信任。
据了解,目前仲裁委员会已经受理案件3起,其中裁决1起,成功调解1起,正在审理1起。县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预计今年年底,所有行政村都将有专门的调解员,届时三级立体网络将正式运作起来,以此完善家庭承包联产体系,推进林地经营权的有效流转,更好地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来源:新华网浙江频道(2010-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