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26 作者:凉山州人民政府网站 浏览量:6908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组建“凉山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凉府办函〔2008〕23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为了给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创造公正、及时、维权的环境,促进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和凉山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四条、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对设立仲裁委员会的规定,州人民政府决定组建“凉山仲裁委员会”。现将第一届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罗 凉 清 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州政府副州长
副主任:蔡 光 阳 州政府副秘书长
艾 裕 双 州法制办主任
杜 西 川 州司法局局长
委 员:罗 西 蓉 州财政局副局长
张 平 州建设和规划局副局长
徐 辉 州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方 蔚 州农业银行副行长、主持工作
明 华 州法制办副主任
龚 平 州公路局总工程师
杨 红 能言律师事务所主任
扎西拉初 州法制办工作人员
刘 韬 四川会理锌矿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